根据市教委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0年我校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推荐工作,特制定2020年市八初级中学推荐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章健
副组长:王建军、朱雯
成员: 邵阳、张岚、王福水、凌永刚、黄蔚敏、陈静华。
2、监督小组:
组长:杨保华
成员:陈晔、王萍、初三家委会委员一名。
3、工作内容:中招政策解读、初三学生推荐工作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等。
二、推荐生数额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推荐生数额为 7 人。
三、推荐条件
1、符合2020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
2、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3、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被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在年级中名列前茅。根据学生的一贯学习表现予以认定:
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成绩: 占10%
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成绩: 占20%
初三第一学期期末(一模)成绩: 占70%
4、按照文件规定,在校期间获得市区先进称号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初中阶段受过校级处分且仍未撤销处分的,原则上不列为推荐人选。
5、经年级组协商、领导(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202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产生推荐生上报名单,待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6、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
7、根据规定,推荐生、自荐生均不含外籍考生;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四、推荐自荐工作日程
4月1日—4月20日 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制订学校推荐工作方案。
4月21日—4月26日 公示学校推荐工作方案、推荐数额等,向学生、家长宣传学校推荐工作方案。
4月27日—5月6日 学校公示推荐生名单并上报教育局。
五、推荐自荐工作录取方式
推荐或自荐生一旦被提前招生学校预录取后,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推荐或自荐生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录取,其之后统一录取栏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六、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并接受学生、家长等各方的咨询。监督电话:53099687
七、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校长室。
市八初级中学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