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年教育收费公示(初中) | |||||
单位(公章):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1 | 外籍初中生就读收费 | 每生每学期 | 6000 | 沪教委财〔2007〕8号 | 本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接受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就读,其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 |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 | 200 | 沪价费〔2015〕13号 |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2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 | 夏装150春秋装230冬装350正装330 | 春秋季校服:*元/套;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 |
3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 | 180 | 沪医保规〔2020〕10号 |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
4 | 餐费 | 每生每餐 | 14 | 沪价费〔2015〕13号 | 餐费标准为15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4元。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
1 |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 3.对残疾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以及早餐、午餐和晚餐费。(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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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 ||||
3 | 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费由区教育局补贴每生每学期200元 | ||||
收费咨询:学校电话 63306229 | |||||
监督举报:黄浦区教育局 63298212 |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 |||||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