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校服采购制度
一、采购前提
1.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复印件交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备案。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查验校服质量,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实行校服“双送检”制度。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复印件交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备案。
6.备案审核符合,凭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反馈回执单发放校服。
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